环保验收公示
佛山市顺德区汉玛珠宝首饰有限公司验收公示
文章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8-07-27 15:54
佛山市顺德区汉玛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容桂利东分公司年产6200件金银首饰
竣工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8月1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相关规定要求,现将佛山市顺德区汉玛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容桂利东分公司年产6200件金银首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向社会公众进行全文公示,详见附件。 竣工验收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汉玛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容桂利东分公司年产6200件金银首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红星居委会桂新西路54号二楼
建设概况:项目由英德市德宝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佛山市顺德区汉玛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容桂利东分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顺管(容)环审[2017]A343号,批文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项目于2018年1月顺利完成环保设备的安装及设备调试,并正常的运行。本项目于2018年1月投产,生产过程中无环境投诉,无违法和处罚记录。
二、环保措施实施情况
根据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要求,配套的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措施已基本实施,已具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情况
2018年1月19日、1月20日监测期间,该企业生产正常,各主要工序的生产负荷均达到设计规划的75%以上,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各项污染物监测数据均符合排放标准。
监测报告详见附件《佛山市顺德区汉玛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容桂利东分公司年产6200件金银首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四、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2018年7月27日,佛山市顺德区汉玛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容桂利东分公司组织专家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工作进行验收评审。
验收结论为“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控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项目基本达到环评及批复要求,该项目基本达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验收意见详见附件《佛山市顺德区汉玛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容桂利东分公司年产6200件金银首饰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顺德区汉玛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容桂利东分公司
联系人:李文婷
联系电话:18689321381
E-mail:tingting0127@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项目建设一采取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环保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23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工程竣工验收调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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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汉玛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容桂利东分公司年产6200件金银首饰-自主验收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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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汉玛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容桂利东分公司年产6200件金银首饰-竣工验收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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