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公示
广东和裕达塑业有限公司竣工验收公示
文章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8-11-20 16:12
广东和裕达塑业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颗粒1万吨新建目
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8月1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相关规定要求,现将广东和裕达塑业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颗粒1万吨新建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向社会公众进行全文公示,详见附件。 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广东和裕达塑业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颗粒1万吨新建目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裕源村清源工业区中路3号之7
建设概况:广东和裕达塑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塑料制造、加工、销售等,占地面积2600平方米,经营面积2600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已于2018年6月1日完成审批并取得批准证(证号:勒20180096)。项目于2018年6月开工,至2018年8月工程建设、生产设备、环保设备安装完毕,2018年8月设备调试后投入试运行。
二、环保措施实施情况
根据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要求,配套的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措施已基本实施,已具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情况
2018年9月6日、9月7日监测期间,该企业生产正常,各主要工序的生产负荷均达到设计规划的75%以上,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各项污染物监测数据均符合排放标准。
监测报告详见附件《广东和裕达塑业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颗粒1万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四、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2018年11月6日,广东和裕达塑业有限公司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单位代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工作进行验收评审。
验收结论为“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控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项目基本达到环评及批复要求,该项目基本达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验收意见详见附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和裕达塑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瑞英
联系电话:15857701296
E-mail:448729281@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项目建设一采取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环保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2月18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工程竣工验收调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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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和裕达塑业有限公司-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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